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第28号令),并予公布。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太阳能发电也将根据本《办法》进行工程建设。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