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第5号】文件。
公告指出,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实施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以使相关医疗物资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公告附件《我国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信息》中,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航高科)旗下企业首航洁能(泉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无菌型和非无菌型)、及天津市首航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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