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省能源局消息,2024年1月18日,青海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专题调度会。省能源局袁卫民副局长、周武副局长、康健副局长出席会议。省能源局相关处室,海西州、海南州能源局,各新能源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青海省三批大基地项目是国家推动清洁能源低碳转型、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的重大举措,也是目前青海新能源发展的主体,有力支撑了青海“十四五”前三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这三批项目对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具有重要意义。各方面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投入力度,抢抓清洁能源发展黄金窗口期,已并网的项目要加快储能设施建设,保障发电发的稳、发的好,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借鉴优秀企业经验,加快建设进度;正在开展前期的项目要尽快取得建设用地批复,进场施工,确保基地建设年底前按期完成任务,全力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党中央交办的一项重要任务。项目业主要尽快实现第一批大基地项目全部并网,加快建成第二、三批大基地项目,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协助做好项目接网工作。海南州、海西州能源局,要继续发挥好新能源项目审批工作专班作用,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和跨部门协调,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推动国家大基地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助力青海省高质量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2023年7月,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十四五”电力需求,以光热配比、镜储配置、调峰调频、技术性能、光热业绩(含建设履约情况)等为主要条件,竞争性配置光热一体化项目(指光热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一体化项目)。原则上参与竞争配置项目新能源与光热比例最高为6∶1(科学安排新能源建设时序),鼓励每10万千瓦电站的镜场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日储能时长6小时以上(年时长最低为2190小时),技术水平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组织的示范项目。
加大电价支持。纳入2021年、2022年全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且按期建成的本地消纳项目,光热上网电价按照煤电基准电价执行。2023至2025年,通过竞争性配置取得的光热一体化项目均参与市场化交易,光热上网电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执行,绿电优先参与青海省各类电力市场,具体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完成。
充分发挥光热项目优良的基荷电源作用与辅助服务特性,光热电站按照电源并网要求接入AGC系统,接收调度指令实时调节,早晚高峰具备满发顶峰能力,其余时段优先保障在线运行,尽量降低机组启停次数。光热参与市场化交易时,在光热发挥顶峰、调峰等调节作用的基础上,按照绿电优先的原则进行科学调度。鼓励配置天然气熔盐加热炉、大功率电制热设备。通过大功率电制热设备使用自发电量加热熔盐时,不收取过网费和容量费。
据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蓝皮书2023》,目前青海省在建和拟建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300MW,其中列入国家风光大基地光热项目8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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