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3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名单公布,要求6月底前动工2018年底前投产

时间:2017-02-07 13:10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通知要求:首批示范工程原则上应于2017年6月底前开工,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

  《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名单》确定了23个多能互补集成化示范工程,分为: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工程17个,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工程6个。其中,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入选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工程,张家口张北风光热储输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入选了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工程。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申报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规划〔2016〕48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审核认定工作,经专家评选、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了首批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共安排23个项目,其中,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17个、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6个(详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合理选择运作方式,严格遵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做好示范项目推进工作,确保示范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首批示范工程原则上应于2017年6月底前开工,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
  三、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示范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合理把握相关能源项目建设节奏,具体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中涉及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三北”地区应严格消化存量,其他地区应在优先消化存量的基础上,再发展增量。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情况及建议,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示范效果。
  四、有关电网、气网、热力管网企业要做好示范项目配套工程建设规划,及时开展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研究制定示范项目并网运行方案,提供及时、便捷、无障碍接入上网和应急备用服务,实施公平调度。
  五、示范工程实施“能进能出”机制。已列入首批示范工程的项目,如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示范要求,或2017年6月底前仍未能开工,将予以取消。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可将本地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项目,作为备选项目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适时开展后续示范工程的审核认定工作。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也可按照《实施意见》和《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具体情况,推出具有地方特色、规模合理、就地平衡消纳的示范工程,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六、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验收通过后,组织编制项目验收报告,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符合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要求的,作为实施范例进行推广,不符合的,不再作为示范项目推广。
  七、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加强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推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效实施。
  附件: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月25日 


  TIPS1:“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能互补集中优化示范工程列入本批计划,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总投资33亿元,总装机容量321兆瓦,计划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沽源县就业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时为可再生能源的多元化发展提供复制条件,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TIPS2:张家口张北风光热储输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是2009年由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启动,总投资约150亿元的示范项目,占地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开发规模为500兆瓦风电、1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110兆瓦化学储能。这是我国首个风光储输示范项目,同时也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集风电、光伏发电、储能及输电工程四位一体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是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首批重点工程中唯一的电源项目。

热点排行榜

推荐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