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西北院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聚光集热系统设备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7-09-28 18:20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9月28日,入选首批20个光热示范项目的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聚光集热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将针对该项目的聚光集热系统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9月28日~10月15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30。
  据招标公告,此次招标范围包括:聚光集热系统镜场和熔盐吸热器两部分,其他为此服务的全部附属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消耗、支撑材料。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公告显示,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系统,包括系统内全部设备、材料的供货、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储存、组装、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全部工作,以及规范书中要求的运行、维护及相关培训;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
  进度方面,公告要求2018年3月1日定日镜生产组装车间具备生产条件,2018年6月1日前定日镜开始安装,2018年12月30日必须完成镜场及吸热器的安装、调试。
以下为公告内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6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23号)文件,确定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共20个,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kW,分别分布在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为首批入选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工程计划2017年06月开工,2018年12月机组并网发电。
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青海省地处中高纬度地带,太阳辐射强度大,光照时间长,年总辐射量可达1544kWh/m2~2055kWh/m2,其中直接辐射量占总辐射量的60%以上,仅次于西藏,位居全国第二。
项目位于共和县城西南部约12km处的塔拉滩上规划的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园区场地地形平缓开阔,地面海拔2750m~2970m,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紧邻G214国道,交通便利。项目地坐标:北纬 36°6′8″,东经 100°37′30″,平均海拔2880m,站址可利用面积满足本工程的用地要求。场地建设条件较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系统,包括系统内全部设备、材料的供货、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储存、组装、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全部工作,以及规范书中要求的运行、维护及相关培训;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包括:聚光集热系统镜场和熔盐吸热器两部分,其他为此服务的全部附属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消耗、支撑材料。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进度要求:2018年3月1日定日镜生产组装车间具备生产条件, 2018年6月1日前定日镜开始安装,2018年12月30日必须完成镜场及吸热器的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且满足以下条件:
1)有塔式太阳能聚光集热系统核心技术或设备的生产、集成能力并具有相关证明;
2)具有本标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吸热器制造商需有类似本工程吸热器的设计制造能力或持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明确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所投设备(相同/相近设备)近五年内至少有一项塔式光热项目的配套镜场业绩,或参加过单个塔式光热项目镜场投标并被确认为中标方,且需向本项目招标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
投标人或熔盐吸热器技术提供方应有不低于5MWt热功率的外置式吸热器的设计、制造、投产、运行或签约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注册资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中级以上职称,且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出现重大诉讼的纠纷;
(7)近三年内无设备质量事故及客户投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购买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年9月28日~ 10月15日10∶00前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授权证明: (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注明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保密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并上传资料合格的请于2017年9月28日~ 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需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注明购买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保密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文件递交时收取)。
  附:
保密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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