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西北院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发布炉水强制循环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4-09 17:40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4月9日,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发布炉水强制循环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设备为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的炉水强制循环泵(100%工况,VWO流量(质量)234kg/s、VWO出入口压力14.47/14.62 MPa(g)、VWO工作水头(TDH)25m),包括炉水强制循环泵本体三台及所有配套电动机和相关附件等,以实现将对应熔盐进行提升的作用。包括设备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接;提供安装和调试指导、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
  交货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对投标人要求有: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业绩:投标方的产品应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6、经营状况良好;
  7、近三年内无设备质量事故及客户投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国产设备只接受具有实质性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型公司(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唯一专项授权代理证明并承诺提供所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原产国出关证明文件、中国海关入关报验证明、运输证明等。
  附: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炉水强制循环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80408_11023432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为国家能源局首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已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为共和西北水电光热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炉水强制循环泵设备(合同编号:GHGR-CG-2018-001)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2016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23号)文件,确定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共20个,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kW,分别分布在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为首批入选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工程2017年06月开工,2018年12月机组并网发电。
  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青海省地处中高纬度地带,太阳辐射强度大,光照时间长,年总辐射量可达1544kWh/m2~2055kWh/m2,其中直接辐射量占总辐射量的60%以上,仅次于西藏,位居全国第二。
  项目位于共和县城西南部约12km处的塔拉滩上规划的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园区场地地形平缓开阔,地面海拔2750m~2970m,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紧邻G214国道,交通便利。项目地坐标:北纬 36°6′8″,东经 100°37′30″,平均海拔2880m,站址可利用面积满足本工程的用地要求。场地建设条件较好。
  本工程拟选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园区距县城约12km,G214国道由园区西侧通过。园区内统一规划了园区道路,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进站道路从站址南侧已有园区道路引接,引接长度约500m,规划宽度为6m,建设期采用碎石路面,最终采用混凝土路面。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设备,详见以下招标范围信息表,包括设备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接;提供安装和调试指导、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为: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的炉水强制循环泵(100%工况,VWO流量(质量)234kg/s、VWO出入口压力14.47/14.62 MPa(g)、VWO工作水头(TDH)25m),包括炉水强制循环泵本体三台及所有配套电动机和相关附件等,以实现将对应熔盐进行提升的作用。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详见技术规范供货范围。
  交货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业绩:投标方的产品应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6、经营状况良好;
  7、近三年内无设备质量事故及客户投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国产设备只接受具有实质性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型公司(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唯一专项授权代理证明并承诺提供所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原产国出关证明文件、中国海关入关报验证明、运输证明等。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购买
  注:本项目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项目负责人: 苏兰
  电话:15313129202
  QQ在线:348285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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