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沧州凤化3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矿集团”),为做大做强硝盐化工产业,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谋划了沧州凤化3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项目选址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具体工艺路线为:直接法工艺生产亚硝酸钠和硝酸钠,转化用酸来自双加压法硝酸生产装置,部分硝酸钠溶液输送至硝酸钾装置,通过硝酸钠与氯化钾复分解法生产硝酸钾,蒸汽来自于两钠和硝酸装置副产蒸汽,总体实现蒸汽平衡。
主要产品有:工业级、熔盐级和食品级亚硝酸钠;工业级、熔盐级和食品级硝酸钠;农业级和熔盐级硝酸钾;稀硝酸;副产氯化钠。
项目已取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址、规划、环保等的初步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事项已报送发包人上级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批准,目前尚未取得冀中能源集团批复。由于项目总工期较紧,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障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经公司研究讨论,决定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范围:
沧州凤化3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说明书、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HAZOP 分析、LOPA分析、SIS 等级等),内容涵盖全套生产装置及界区内所有公辅设施(包含外管、土建、设备、自控、电气、总图、水道、化验、电信、暖通、技经、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所有相关的专业,同时包含自河北正元氢能输送至项目的液氨管道)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相关内容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招标范围内设计的整体完整性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试车、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2)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有效期内。且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同类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总)应具有不少于1个完成的类似化工行业工程设计经验,必须提供带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本工程主设不能兼任其他工程主设。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 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2个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工程初步设计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设计人或主设计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合同应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
5.(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投标;(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6.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总)应具有不少于1个完成的类似化工行业工程设计经验,必须提供带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本工程主设不能兼任其他工程主设。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待定。
具体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另行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