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海南州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就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国家光热联盟理事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据此前招标公告显示,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场址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18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介于2989m~3030m之间,地形平坦开阔,地面多为退化、半退化荒漠草场。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该项目设计装机规模为1000MW,包含光伏发电部分交流侧容量900MW(直流侧1252.6668MWp)和配套太阳能热发电系统100MW(储热时长8h)。
据此前招标公告,该项目总承包范围:包含9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光热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移交生产、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培训、配套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勘测、总体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
(2)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本项目设备(光伏组件及聚光集热系统设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负责设备招标文件编制、设计技术文件编制、设备监造、催货、运输、验收、保管、竣工资料归档),其余设备全部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供应,招标人参与招标、定标工作。
(3)工程施工:光伏场区内支架基础、支架及组件安装、箱逆变一体机(基础施工、设备安装)、汇流箱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接地、35kV集电线路、电缆接头井、标识桩、道路、围栏、开挖、回填工程等;光热聚光集热系统、吸热塔、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变配电系统建筑、附属生产工程、空压机房及采暖加热站、附属生产建筑、地下水泵房、危废品库、消防车库、门卫室、检修间、主厂房、储换热平台封闭、环境保护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蒸发塘、厂区绿化、水土保持工程、消防系统、厂区性建筑道路及广场、围墙及大门、厂区沟道、隧道、生活给排水、厂区挡土墙及护坡、厂区采暖(制冷)工程、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补给水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临时工程等,含本项目全部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设备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
(4)专项验收:环保、水保、安全评价、消防、质量监督、土地复垦、档案、职业健康、涉网验收等所有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
(5)环保、水保应包含验收前的水保、环保的监理、监测,水保设施、植被恢复等项目实施,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工作。
(6)移交招标人生产前全站运行、检修维护:由投标人负责光伏电站或光热整套系统移交生产验收前运行、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以及负责指导招标人对本工程进行管理。所有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及保管责任。
(7)本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行业规范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本工程项目属于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甲供设备除外)、材料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8)试运行要求
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的时间,并取得移交证书之日止。
光热发电工程:自光热电站工程通过240试运行后,满足达标投产要求,并取得移交证书之日止。
(9)本次招标不包含330kV升压站、330kV送出工程及储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