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就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现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南州共和塔拉滩,项目总规模为光伏90万千瓦和光热发电10万千瓦。10万千瓦光热电站场址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33km。
光热发电项目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暂定镜场总采光面积不低于70.02万m²,吸热器功率 355MWt,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温度参数为 290/565℃,配置储热规模2780MWht,等效储热时长 12h,汽轮机初选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8级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机组,额定功率100MW。
(2)招标范围
光热工程的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至项目创优的全部监理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参加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所有材料设备到货验收,负责工程进度结算、变更索赔结算、完工结算的工程量计算和复核,并对进度结算、完工结算资料的齐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审批竣工申请报告,负责监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按相关规定提供监理单位档案资料;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水保、消防、环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包括施工前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环境保护和水保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
具体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集热岛、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储换热岛和常规岛工程,具体包括集热器、熔盐管路系统、组装车间、储热系统、排盐系统、化盐系统、熔盐循环系统、换热系统(包括蒸汽发生系统和启动给水预热系统)、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汽水系统、汽轮发电机组排汽冷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供排水系统、防洪、厂区道路、厂区综办公楼、厂区宿舍楼、全厂围栏工程、厂区场地平整、供暖系统、送出线路、消防系统、通讯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环保、水保、厂区绿化等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五控制(安全、环水保、质量、进度、造价)、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3)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24个月(光热电站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监理资料移交)
计划工期开始时间:2023年9月20日,具体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服务期结束时间:2025年9月30日(光热电站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监理资料移交。)
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1份或国内单机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或2个担任国内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时间节点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5 09:00:00—2023-08-11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08-28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