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热+电辅助”,西藏贡觉县将新增28.17万平米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面积

时间:2024-03-21 19:19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3月20日,西藏贡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须是“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技术路线。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西藏自治区县(市、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之一,统筹考虑近期与远期规划,本次试点项目贡觉县确定对28.17万㎡的建筑实施集中供暖。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条件,建设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系统,进而实现贡觉县城集中供暖目标,提高贡觉县供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增供暖面积为28.17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热源及相关的土建、电气、给排水等场区配套设施;管网系统;室内供暖末端。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同时统筹考虑近期建设与中远期规划,需预留管径、接口等措施。
  供暖期限:年供暖时间150天,拟为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30日。如遇极端天气适当增加供暖时间。
  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技术方案: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须是“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技术路线。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下的“建设—运营—移交(BOT)”。
  资质要求:
  若中标人有能力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可不再进行二次招标,项目公司可直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标人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因此,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中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公司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投标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自行建设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3年【9】月-2024年【2】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自行设计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自行提供设备条件:
  1)设备符合投标人本次投报的技术路线。
  2)提供自行生产的并已经投产运行的符合本项目建设运营标准的同类型设备合同业绩。
  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热源技术、自动化技术、节能技术;管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运营管理、人员管理。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活动,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体现投资、建设、运营优势和能力;
  (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社会资本方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联合体成员中有民营企业参与的,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其他要求:
  (1)根据《西藏自治区县(市、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特许经营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
  (2)独立申请人应与投标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3)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满足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时间节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7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项目。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7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2日9时5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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