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热400MW,电价0.341元/度!西藏2024年电力保供项目竞配启动

时间:2024-05-11 18:35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日前,西藏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西藏自治区2024年今冬明春电力供保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4〕213号),西藏各市开始陆续启动2024年电力保供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
根据文件,阿里地区、日喀则、拉萨、那曲、山南等市已分别启动优选,光伏、风电、光热总规模约3.02GW,其中光伏1.4GW、风电1.22GW、光热0.4GW。2025年将建成风电1.2GW+构网型储能240MW/960MWh,力争建成光热发电项目400MW(拉萨市、日喀则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各100MW)。
西藏400MW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日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山南市先后启动关于2024年风电、光伏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根据竞争配置公告来看,各地市风、光项目均要求配储,储能配比要求为20%、4小时且为构网型储能,与2023年西藏风、光项目优选的配储要求相同。
其中,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发布《日喀则市2024年电力保供新能源竞争性配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中标岗巴县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标段3)和仲巴县或昂仁县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标段4)。(详情可见:两个5万千瓦光热项目,中南院和广东建工控股分别中标日喀则市2024年电力保供新能源竞争性配置项目
根据西藏发改委解读,去年12月,新一轮电价政策已经实施,光伏配储项目上网电价普遍上调。在发电侧,将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增量光伏由原0.1元/千瓦时上调至0.25元/千瓦时;将平价上网的地热、光热、风力以及光伏配套储能等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由原0.25元/千瓦时上调至0.341元/千瓦时。
拉萨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山南市先后启动关于2024年风电、光伏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公告详情如下:
拉萨市2024年电力保供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一、基本情况
1. 竞配服务单位: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竞配编号:XZHY-DL-202404018
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4. 竞配规模:按照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核定的指标确定竞配规模,其中光伏400MW(配置20%全容量、时长4小时构网型储能),风电300MW(配置20%全容量、时长4小时构网型储能),光热100MW。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2.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竞争性配置。
2.3.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申报企业须取得企业集团公司授权,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身份参加申报,光热项目接受联合体申报。(每个独立企业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申报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得更换牵头单位,不得变更股权结构;联合体申报项目评分以牵头单位为准。)
2.5.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
2.6.申报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
2.7.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和业绩,并承诺在项目全容量并网之前,投资主体不得变更权益资产所属关系。
三、竞争性配置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3:00,15:30至18:00,需要报名并购买竞争性配置文件的申报企业通过邮箱方式获取竞争性配置文件,邮箱获取竞争性配置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扫描并发送至邮箱(3144186829@qq.com)。
3.2 介绍信、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申报企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四、资料文件的递交
资料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那曲市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那曲市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拉萨地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XZCG-2024-007
项目名称:那曲市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投资主体。中选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竞配规模:本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其中,光热发电项目2个,规模总计100MW。
注:1. 本项目按标段进行授标,申报企业应对上述标段内容进行完整申报,不得仅对标段中的部分内容进行申报,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配置磋商文件要求,其申报将被拒绝。
2. 各竞配服务单位就上述标段中的10个标段投标,允许中多个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主体。
4. 对于竞争性配置的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申报企业须取得企业集团公司授权,且同一项目同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且同一企业集团的投资主体申报项目总数不能超过3个,超过的一概不予受理,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竞争性配置。
6. 参与竞争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
7. 参与竞争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五年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 参与竞争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9. 强化中标企业管理。鼓励新能源发电项目中标企业在我市注册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中标企业净资产必须大于申报项目所需投入的法定最低资本金,项目建设期内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因落实利益共享机制的除外),因兼并重组、同一企业集团内部分工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结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阿里地区保供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4月24日,西藏阿里地区发改委发布2024年清洁能源保供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阿里地区2024年清洁能源保供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项目共计6个标段,规模总计260MW。其中风电项目2个,规模总计100MW;光伏项目2个,规模总计60MW;光热项目2个,规模总计100MW。
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为科学合理配置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22〕22号)、《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藏发改能源〔2023〕4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山南市清洁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山发改能源〔2023〕174号)、《山南市2024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2024年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文件精神,对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申报。
一、竞配项目概况和要求
(一)竞配项目名称
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二)竞配总规模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规模520MW,共有6个标段同时竞配,其中标段2为“整体竞配、分批实施”项目,其余标段均为保障性并网项目。“整体竞配、分批实施”指一次性整体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指标,整体配置(储备)指标有效期为5年,其中:除2024年安排的保障性并网指标外,剩余指标规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各年度建设指标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优先统筹安排。如后期自治区未安排保障性并网指标,企业在资源配置有效期内可自行通过市场化并网方式分批开发剩余建设指标,尽早完成整体指标建设。各标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三)竞配范围
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等。
(四)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对于2024年风力发电保障性并网指标,投资主体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对于“整体竞配、分批实施”项目,其中2024年安排的80MW保障性并网指标,投资企业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对于其余指标规模,2026年12月31日前累计开发建设规模应不小于200MW(含2024年安排的80MW保障性并网指标);2029年7月31日前,全部300MW项目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未按照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配置的项目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重新配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经营期及上网电价
保障性并网指标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西藏自治区保障性并网项目相关政策执行。“整体竞配、分批实施”项目,其2024年安排的80MW保障性并网指标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西藏自治区保障性并网项目相关政策执行;其余指标的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根据最终实施的项目类型按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六)储能系统要求
储能配置不低于西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七)中选标段数量限制
本次共有6个风电项目同时竞配,按照《山南市2024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规定,一个申报企业可以同时参加所有风电项目的申报,但最多只能中选2个风电项目。
资料来源:储能与电力和市场、光伏們

热点排行榜

推荐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