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
招标范围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地点
大基地项目位于青海省东部与西部区域,海拔高程约为2700m~3900m。场址区内地势开阔,道路路况良好,对外交通便利。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光伏项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光伏规模约为800万千瓦,按照集约化布置原则,选址于项目所实施区域沙化土地上。计划每100MW建设1座35kV汇集站。每座35kV汇集站经2回35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每座330kV 升压站经送出线路接入基地规划的750kV变电站330kV侧。
(2)风电项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风电部分装机约900万千瓦,在青海省东部与西部区域作为本阶段主要场址。风电配套建设11座330kV升压站。每台风电机组设置1台35kV箱变,由35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330kV升压站经送出线路接入750kV变电站330kV侧。
(3)光热项目:
装机容量为200MW,采用自然循环蒸汽发生系统,配置8h 储热系统,并设置20MW熔盐电加热器。定日镜场采用环形布置,镜场总采光面积80×104m²。吸热器位于吸热塔顶,采用立式外露管式设计。站内升压至330kV,通过1回330kV线路送出。
以上工程量按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
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设计单位编制的“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新能源项目900万千瓦风电、800万千瓦光伏、20万千瓦光热(含330kV汇集站、储能、汇集线路、330kV送出线路)公共基础设施输电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2)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
(3)提交书面最终评审意见;
(4)报告审查结果需结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
要求出具;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内容、评审结果需获得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认可。
2.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详见项目概况。
(2)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招标人提交资料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院对报告修改情况为准)。
(3) 资金来源: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承担审查本项目咨询服务能力的单位,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2. 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 名取得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审查主持人和主要审查人员。
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大型新能源基地类项目可研评审或编制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5. 资格后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时间节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