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2016中国太阳能光热行业关联的国家政策

时间:2017-01-18 13:22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政策对一个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特别是对于太阳能热发电产业,标杆电价及首批示范项目刚出台不久,示范项目很多都是民营企业,目前国内尚未有商业化运行的电站,国家相关政策对于行业的发展更加重要。国家相关“绿建”政策,是对现有阶段及未来节能减排工作的阶段性成果的肯定,同时也具有理论指导作用和法律约束力。下文是联盟对2016年国家出台的环境友好政策、绿建政策等与太阳能光热行业关联的支持性政策盘点。


  1.《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典型城市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到50%

  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发布,明确了我国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行动、试点示范和保障措施。到2020年,将建设30个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典型城市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到50%。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节能城市建设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应推进节能城市建设,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实施城市节能工程。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方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方,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太阳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

  3.《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重点工程中央投资20亿元

  3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所发《关于发改委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663 号)》中,对具备节能、节材、农作物秸秆利用、温室大棚等农业循环经济、余热暖民采暖方式的转变、海水淡化一系列补助政策、项目及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 亿元。

  4.《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光热发电尚在发展初期,如要达到国家能源局提出的9%的发展目标,光热等发电产业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5.《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

  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

  《通知》规定总体目标,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改革创新能源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领域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能源安全、可靠、清洁供应的要求。《通知》强调,在政策保障措施方面,简化PPP项目审批,在能源PPP项目审批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简化审核内容,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涉及规划、国土、环保等审批事项的,应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加快开通项目审批网上平台,公开项目全流程审批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6.《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发改能源[2016]513}——我国计划到2030年在高效太阳能利用技术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的通知。根据该计划,到2030年,我国将在煤炭无害化开采技术、高效太阳能利用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等十五个方面的能源技术实现重大突破。

  在资金和税收方面,国家也对能源技术创新给予政策扶持,既在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对能源技术创新支持力度的同时,完善能源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切实减轻能源企业税收负担。

  7.《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推广太阳能光热,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6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主要量化目标是: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40亿立方米以内。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方面,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8.《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多能互补示范工程获支持

  2016年7月,能源局、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太阳能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建设运行。

  主要在新城镇、新产业园区、新建大型公用设施(机场、车站、医院、学校等)、商务区和海岛地区等新增用能区域,加强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同时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9.《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

  9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10.《“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

  11月4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十三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方案》要求,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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