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

时间:2017-11-23 15:50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中称,结合各地实际,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根据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以及现货市场试点等实际情况,分类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确保对目前情况和电力现货市场具备较强适用性。

  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2018年):完善现有相关规则条款,落实现行相关文件有关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正公平。

  第二阶段(2018年~2019年):探索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第三阶段(2019年~2020年):配合现货交易试点,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附:文件正文: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我局批复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改革试点地区要按照批复方案推进试点,并结合本通知要求不断深化完善相关机制。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我局批复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改革试点地区要按照批复方案推进试点,并结合本通知要求不断深化完善相关机制。

注:本文章转载自国家能源局,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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