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西宁晚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国家能源局已批复支持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并同意将青海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在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产业政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作为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我省将以此为契机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步伐,积极领跑国家新能源发展。
据悉,国家能源局批复支持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我省可再生源开发利用,积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经验,为全国能源转型发展提供借鉴。
作为我国清洁能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我省不断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新能源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形成规模优势,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条件优越。此前我省已制订海西、海南基地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了《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电源配置规划》等,确保了可再生能源科学有序发展。
据悉,按照要求我省将加快建设步伐,着力打造清洁能源的输出大省、产业大省、民生强省和生态大省,包括在海南州建成全国首个“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在海西州建成全国最大光热发电基地,并打造全国调蓄能力最强的黄河上游水电基地;同时还将创建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打造国家级太阳能装备制造基地,力争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9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80%等,全面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奋力走在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前列,积极领跑国家新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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