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获批国家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时间:2018-10-16 11:44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包头市建设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复函指出,包头市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工业基础雄厚、市场消纳空间充足,是国家能源局部署开展规划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之一。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建设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复函建议以落实消纳市场为前提,结合本地消纳能力,按照就地消纳、存量优先原则开展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同时,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新增风电装机主要在包头本地消纳。

  这一消息无疑成为达茂旗清洁能源发展的福音。达茂旗是自治区风能资源丰富区的核心部分,占全自治区丰富区风能资源储量的15%。同时,太阳能辐射较强,是全国的高值地区之一。截止目前,全旗清洁能源企业累计发电33.9亿千瓦时,实现产值18.8亿元。示范区建设将以开发达茂旗清洁能源资源为主。
  2017年3月,国家能源局将包头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列为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试点。一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试点规划编制、评审、审批、招商等各项工作。目前,在包头市获批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的基础上,包头市已委托国家电规总院开展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一期工程前期设计;达茂联合旗已引入中海外、优利康达、内蒙古懿晟新能源、虹璟能源、旋顺等近10家企业,开展约300万千瓦规模的风电项目前期等相关工作。
  建设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有利于增强包头市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对于加快能源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将达茂旗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带动达茂旗工业经济提速增效,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随着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的建设,预计到2025年,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8%以上。下一步,达茂旗将全力加快清洁能源发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有效解决清洁能源就地消纳问题;同时,依托白彦花煤田和满都拉、珠日和等风光电场开发,全力推动包头北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及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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