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高发计字〔2018〕66号
中心各重点专项管理办公室:
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围绕项目的“一体化组织实施”的要求,为确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起好步、开好头,为项目的组织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全面提高项目的实施绩效,经研究,中心决定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新立项项目组织编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任务书在组织管理环节的细化和补充,是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应重点明确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标体系、任务结构关系、技术路线节点和计划、组织管理机制,以及成果形态和评测方法等,确保在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中研发内容明确、实施进度可控、管理实施到位和研发成果可考核。
为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中心在总结2017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年度立项项目任务书签署完成之后三个月内,按照编制规范要求,组织并协助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项专家组予以咨询、把关,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18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须以项目任务书为基础,要求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系统性表征突出,成果形态明确。各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时,可根据自身特点适当进行调整。以下要求供编制实施方案时参考使用。
1.建立完整技术指标体系,明确核心指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类项目技术指标要细化到研究基本单元;基础前沿类项目需明确具体的项目科学目标,准确凝练需解决的所有关键技术问题或科学问题。
2.确立明确、清晰的任务(课题)接口关系。围绕总目标,合理进行任务分解,体现项目整体性和一体化组织实施的要求。
3.拟定项目详细的技术路线,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设置关键节点。结合标志性成果,确定阶段考核的主要方式、方法。按照总体进度要求,各项目应对各课题研究进展提出明确要求。
4.明确项目成果形态。提出包括成果形式、技术指标、技术成熟度、成果测试等在内的完整的成果状态表述,建立相应的检查或考核办法,确保项目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基础前沿类项目可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实现项目科学目标。
5.结合项目特点,建立有权威、执行力强、可操作性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机制。对实施过程中的政策、管理、技术和知识产权等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判,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与办法;加强实施过程中的交流和检查,保证经费、人员的合理调度与使用。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注:本文章转载自科技部,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