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时间:2018-11-05 20:56来源:科技部

国科高发计字〔2018〕66号

 

中心各重点专项管理办公室:   

   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围绕项目的“一体化组织实施”的要求,为确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起好步、开好头,为项目的组织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全面提高项目的实施绩效,经研究,中心决定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新立项项目组织编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任务书在组织管理环节的细化和补充,是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应重点明确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标体系、任务结构关系、技术路线节点和计划、组织管理机制,以及成果形态和评测方法等,确保在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中研发内容明确、实施进度可控、管理实施到位和研发成果可考核。 

  为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中心在总结2017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年度立项项目任务书签署完成之后三个月内,按照编制规范要求,组织并协助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项专家组予以咨询、把关,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18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须以项目任务书为基础,要求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系统性表征突出,成果形态明确。各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时,可根据自身特点适当进行调整。以下要求供编制实施方案时参考使用。

1.建立完整技术指标体系,明确核心指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类项目技术指标要细化到研究基本单元;基础前沿类项目需明确具体的项目科学目标,准确凝练需解决的所有关键技术问题或科学问题。

2.确立明确、清晰的任务(课题)接口关系。围绕总目标,合理进行任务分解,体现项目整体性和一体化组织实施的要求。

3.拟定项目详细的技术路线,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设置关键节点。结合标志性成果,确定阶段考核的主要方式、方法。按照总体进度要求,各项目应对各课题研究进展提出明确要求。

4.明确项目成果形态。提出包括成果形式、技术指标、技术成熟度、成果测试等在内的完整的成果状态表述,建立相应的检查或考核办法,确保项目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基础前沿类项目可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实现项目科学目标。

5.结合项目特点,建立有权威、执行力强、可操作性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机制。对实施过程中的政策、管理、技术和知识产权等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判,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与办法;加强实施过程中的交流和检查,保证经费、人员的合理调度与使用。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提纲)
一、项目概要
(与项目任务书一致)
 
二、项目任务(课题)分解及主要研究工作
 
(与项目任务书一致)
三、项目实施关键节点与具体实施计划
以图表表述项目的总体实施技术路线和项目的各主要任务单元的分工接口。以文字描述项目阶段目标、考核方式、项目实现路径或步骤,以及对应时间节点(如有应用示范的要求,请在其中一并表述)。结合研究进度明确项目经费安排及自筹经费落实方案。
四、项目组织管理机制
包括:项目的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项目/课题在实施过程中的交流及检查机制;项目/课题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应对及应对措施等。要求措施等可行,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
五、项目成果呈现形式及测试方法
包括:项目成果最终交付形式、定量指标的测试与检验方法等。

注:本文章转载自科技部,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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