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热政策与法规(2019年1-6月)汇总

时间:2019-07-09 12:15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太阳能与采暖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适度推广太阳能供热
7月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因地制宜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在城镇地区,重点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在农村地区,重点发展生物质能供暖;在具备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地区,按照以供定改原则继续发展“煤改气”“煤改电”;适度扩大地热、太阳能和工业余热供吸面积。积极探索新型清洁供暖方式,条件成熟的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研究推广。
山东省三部委联合发文:重点培育太阳能等能源行业
6月10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能源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促进新能源深度开发利用。重点围绕太阳能光伏高效率、低成本发电,太阳能光热中高温利用及冷热电三联供,风力大型化、智能化和高可靠性发电,空气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大规模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应用。
淄博:太阳能光热取暖助推“四减四增”方案落实
近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印发《淄博市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控增量、减存量、提效率的系统治理思路,进一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确保完成国家和省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其中在实施清洁采暖中,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积极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在有资源条件的地方,优先支持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核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
宁夏:重点支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建)发[2019]247号),提出示范推广太阳能采暖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同时,在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方面,以项目单位组织申报,重点支持热泵、太阳能光热+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和试点建设,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县(市、区)不超过400万元。
北京:2019年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要点要积极推广太阳能应用
3月,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19 年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要点》中要求,为积极探索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北京市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乡村振兴,在生产经营中,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北京延庆:2019农村清洁取暖太阳能给予50%资金支持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9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清洁取暖改造以“煤改电”为主,科学选定改造方式。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籽种农业设施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住户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甘肃酒泉和金塔:积极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日前,甘肃省酒泉和金塔县分别印发《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和《金塔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发展布局,鼓励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确保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山西新绛县:出台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6月,为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在《新绛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方针,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要先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然后向周边平原地区农村全面辐射。其中,城区清洁取暖改造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全面完成我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太阳能与建筑
山东:出台绿色建筑促进法,百米以下安装太阳能
3月1日,《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正式公布施行。文中明确规定:新建高度100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天津:发布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使用目录
3月,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9版)》。根据《目录》,天津市在推广应用技术和产品方面,增加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相关节能产品列入到了推广使用目录。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套技术是2019年天津市重点推广应用技术,如太阳能+热泵利用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地源热泵技术、污水源热泵技术等。
山西:重点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设备
4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建筑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第92号)》文件中规定,重点推广的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大力推行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包括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保温型复合免拆模板保温系统、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等;推广高性能节能门窗和标准化节能外窗系统及其型材;积极推广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产品;重点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设备。
国家发改委鼓励太阳能热利
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 开发与设备制造被列入鼓励类别。
湖北:全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面积2126.78万平方米
4月,在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公布的《关于2018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的通报》显示,2018年湖北省充分发挥可再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作用,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对我省14个示范市县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全年可再能源建筑应用2584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面积2126.78万平方米,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面积457.1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82.16兆瓦。
山东滨州: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近日,山东滨州在《县(市、区)长谈绿色发展》中表示,要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县100多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确定采用装配式构件。推进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管理,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全县所有新建住宅楼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所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均达到一星绿色建筑标准。
安徽合肥:59个公共建筑将开展节能改造
6月18日,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将正式启动以医院、商场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等改造潜力大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59个,申报并组织实施改造,并研究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同时,合肥市还将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考核办法,提请合肥市人大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研究制定《合肥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保温板外墙保温工程技术标准》《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等。
黑龙江:印发《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
近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建筑能将提升和绿色建筑规模化,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完善标准体系。各地要结合“三供一业”移交、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和空调系统等方面,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年力争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20万平方米,全年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工业余热供暖,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研究推进土壤源热泵供暖技术路线特别是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切实加强地水源热泵供暖项目管理。
福建住建厅:要求民用建筑引导使用太阳能
2019年2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自6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按此标准设计。标准将福建省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率分别提升至65%、70%,是高于现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标准。标准结合当地气候、产业、资源禀赋等特点,提升了建筑外窗、外墙、屋面及空调等用能设备的节能设计指标,对遮阳措施、外墙热工性能计算方法以及空调、给排水、电气等产品性能和技术措施进一步细化,引导太阳能光热、光伏、地源热泵、高效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
发改委:鼓励经营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
6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研究推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重点考虑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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