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7日称,我国对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提出机制性规范性要求。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指出研究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牵头部门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意见还提出了充分听取企业家对涉企政策的意见建议,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等主要任务。
意见明确,健全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程序。涉企政策实施后,适时开展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要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调整。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意见强调,强化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与当地企业家的日常沟通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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