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委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太阳能热发电机组投产运行验收技术条件》标准意见的函。
函件指出,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标准《太阳能热发电机组投产运行验收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制工作,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标准管理平台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对该意见稿具体的修稿意见和建议,请填写《CSEE标准征求意见表》,并于10月27日前完成反馈。
根据该标准意见稿,太阳能热发电机组投产运行验收前,聚光集热系统、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电伴热、防凝、氮气与发电功率预测等其他系统应已全部完成试运并能满足机组连续稳定运行的要求,太阳能热发电机组完成72小时连续试运且达到如下要求:
1)机组应连续运行72小时。
2)机组72小时连续运行期间,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发电机达到铭牌额定功率值。
4)机组达到额定参数。
5)热控保护投入率100%。
6)热控自动装置投入率不小于95%、热控协调控制系统投入,且调节品质基本达到设计要求。
7)热控测点/仪表投入率不小于99%,指示正确率分别不小于98%。
8)电气保护投入率100%。
9)电气自动装置投入率100%。
10)电气测点/仪表投入率不小于99%,指示正确率分别不小于98%。
11)汽水品质合格。
据悉,该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于2018年6月,目前进入征求意见、专家审核阶段,并将于2019年10月~11月进行标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随后于2019年12月完成规程复审、验收。
该意见稿认为,《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简称“《规程》”)对太阳能热发电机组启动试运与验收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但太阳能热发电机组在系统组成、试验要求与投产运行条件等方面与常规火力发电机组存在较大的区别,因此该《规程》不能完全适用。
因此,为指导太阳能热发电机组的启动试运与验收工作,规范太阳能热发电机组投产运行验收前应完成的调试项目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定《太阳能热发电机组投产运行验收技术条件》标准。
本标准涵盖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槽式、塔式、线性菲涅尔式太阳能热发电机组;参照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太阳能热发电机组实际情况,明确太阳能热发电机组投产运行验收前应完成的调试项目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由太阳能热发电专委会管理、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牵头起草,起草单位有: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兰州大成聚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为函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