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2020年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项目征集时间为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29日,本次征集的项目原则为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竣工的节能项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及推广项目,储能技术项目,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洁生产咨询及中高费项目,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项目,建筑节能项目,能源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朝政发〔2017〕12号),为深入开展朝阳区节能工作,实现全区节能目标任务,现组织开展朝阳区2020年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29日
二、项目申报主体
在朝阳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纳税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企业和机构,实施的节能项目应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三、项目申报范围及流程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原则为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竣工的节能项目。
(二)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及推广项目,储能技术项目,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洁生产咨询及中高费项目,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项目,建筑节能项目,能源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时申报,并按照本办法,如实填报《北京市朝阳区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朝阳区节能项目承诺表》(附件2),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附件3),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项目单位可直接向区发展改革委申报,也可由所在街乡、行业主管部门、功能区管委会推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乡、行业主管部门、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助做好节能项目的征集、申报工作,对于本行业、本辖区用能单位的节能项目,按照《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可登录“朝阳节能领航”微信公众号下载)征集要求向区发展改革委推荐。
(二)各用能单位要深入挖掘节能潜力,积极开展节能项目申报工作。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