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光伏发电、光热发电、 地热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斯特林发电机组制造;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潮流能、 波浪能、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 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等。
详情如下:
根据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我们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登录商务部门户网站(http://www.mofcom.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4.电子邮件:pantr@ndrc.gov.cn,传真:010-68501579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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