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推动气电、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融合发展,加快光热发电等技术创新

时间:2022-08-29 09:35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74号建议【关于双碳战略下区域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的建议】的答复中提及光热发电。
  答复指出,下一步将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其中,要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发展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推动气电、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联合运行。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5%。
  此外,将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体制改革。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巩固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技术优势,加快大型风电机组、深远海域风电、高效率光伏电池、光热发电等技术创新。
  下为答复全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双碳战略下区域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的建议答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74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规划〔2022〕34号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战略下区域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区域能源协调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对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生产消费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21年天然气、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25.5%,比2012年提高了约11个百分点。区域能源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西电东送、北煤南运、西气东输”的能源流向格局进一步优化。近期,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作了系统部署。
  一、关于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攸关国计民生和能源安全。近年来,我局加快推动煤炭和煤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矿绿色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全国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80%以上,清洁煤电供应体系加快形成。下一步,我们将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统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利用。
  一是优化煤炭开发布局。统筹资源禀赋、市场区位、环境容量、输送通道等因素,以发展先进优质产能为重点,有序布局建设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增强全国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同时,结合煤炭生产、运输和需求格局,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优化调整煤炭运输结构,提升重点煤炭供应保障基地跨区域调运能力,满足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民生用煤保障的运输需求。
  二是加快煤炭产业升级改造。智能化建设方面,加快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煤层赋存条件、不同灾害类型,分类分级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实现煤矿“减人、增安、提效”。绿色发展方面,推动煤炭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煤矿采用井下充填技术处置煤矸石,减少煤矸石排放量,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做到矸石不外排;坚持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应抽尽抽,推广矿区煤层气地面预抽、采空区和关闭煤矿煤层气抽采,构建井下瓦斯抽采与地面煤层气开发相结合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
  三是推进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发电机组。优化提升存量煤电机组结构,按照延寿运行、淘汰关停、“关而不拆”转应急备用等方式分类处置,逐步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大力度规范管理和整治燃煤自备电厂。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水平和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
  二、关于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布局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历史性突破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推进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二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发展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推动气电、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联合运行。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5%。
  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体制改革。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巩固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技术优势,加快大型风电机组、深远海域风电、高效率光伏电池、光热发电等技术创新。加强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技术研究,推动储能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完善绿色低碳体制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健全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破除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壁垒。
  三、关于强化跨区域电力输送能力建设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逆向分布特征明显,中东部是主要的能源消费地区,而重要能源基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和流向意义重大。“十四五”时期,我们将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发挥能源富集地区战略安全支撑作用,加大能源就近开发利用,优化能源输送格局,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
  一是加强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推动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研究论证一批多能互补输电通道。结合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情况,协调推动相关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具备核准建设条件。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各区域特高压交流网架,不断提升新能源外送供应水平和电力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结构。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坚持以区域电网为基础、区域之间异步互联的全国联网格局,坚持跨区长距离大型输电通道以直流为主,通道送电容量充分考虑受端电网承受能力,提升电力系统本质安全。推动各区域内部主网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加强,实现各级电网协调均衡发展,各自形成清晰、合理的主网架结构,满足电力潮流交换需求,有效支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推动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完善配电网网架结构,建设更好满足负荷增长、分布式电源接入和新能源消纳的配电网。持续推进配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装备标准化和配电自动化水平。加快智能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在电力系统的广泛应用,建立多种能源联合运行调度机制,不断提高调度智能化、自动化水平。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
  四、关于加快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作了系统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实施好各项重点行动。
  一是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加快节能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促进工业领域节能提效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等行业规范,推动相关产业合理规划布局和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二是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以实施绿色公路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持续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鼓励重载卡车、船舶领域使用LNG等清洁燃料替代。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三是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决遏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深入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大力倡导自行车、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推广机制,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为重点,鼓励建立家庭用能智慧化管理系统。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6月29日

注:本文章转载自国家能源局,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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