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一批包含光热发电系统的风光热储一体化基地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其中多个光热项目已进入批量招标采购阶段。在国家印发的一系列行业支持政策的推动下,中国光热发电行业已迎来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项目开发建设潮。本文回顾盘点了2022年地方所发布的光热发电相关政策,以助业界更加精准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共谋光热大计。
青海省
1、青海海西州发改委:《新能源项目入库排序评分标准》
1月19日,青海海西州发改委印发《新能源项目入库排序评分标准》,通过八大类35小项的评分类型对新能源项目进行评分排序。
其中,评分权重设置了五个突出点,一是负荷先行,负荷侧落地才能获得电源侧支持,负荷未建成则电源不验收;二是坚持以多能互补建设优质电源,支持高比例储能、多元技术储能、转动惯量等对电网具有显著系统性支撑能力的项目;三是鼓励新能源投资化工、文旅、商贸等项目,支持采购州内产品;四是突出氢能和光热应用,引导绿氢发展和光热工程建设;五是支持新能源企业与政府投资公司深度合作,促进建筑、服务、金融的发展。
2、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3月1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青海光热发电装机计划由2020年的21万千瓦增长至2025年的121万千瓦,年均增长41.94%。重点任务方面,十四五期间将示范推进光伏、与水电、光热、天然气一体化友好型融合电站,实现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通知》指出,推动两个“一体化”工程建设。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试点示范,健全“多能互补一体化”“荷储网源一体化”智能高效协调运行体系,支撑高比例清洁电力的安全可靠运行。结合水电、光伏、风电、光热发电及各类储能技术特性和技术特点,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确保电源基地送电的可持续性。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实现荷、储、网、源的深度协同,培育用户负荷管理能力,提高源网荷侧调峰积极性。
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2年工作要点》
7月20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印发的《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2年工作要点》中强调要推进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落地,以“揭榜挂帅”方式推进压缩空气、新能源制氢用氢、储热发电等10个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
要稳步建设光热发电项目。结合第一批大基地项目建设,推进青豫直流二期配套30万千瓦、海西大基地10万千瓦、市场化项目配套10万千瓦光热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开工。
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9月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清洁能源开发行动——推进光热发电多元化布局方面,2022年将研究出台支持光热发电项目发展的政策。
加快在建光热项目建设,推进光热与光伏一体化友好型融合电站发展,提高储能配比率;在发展机制建设行动——强化政策支持保障方面,将争取研究出台支持我省储能、光热、抽蓄的电价支持政策,明确电价补偿、电力调度等内容。出台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政策,规范新型储能项目备案、接网、并网、运行调度等工作;在储能多元打造行动——发展新型储能方面,将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空气压缩储能、熔盐储能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5、 青海省能源局:《2022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
10月12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划规模总计14.558GW,包含5大类38个项目,其中光伏12.47GW,风电1.69GW,光热400MW【详见下表】。
上述三项目属于青海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2022年全面开工,2024年底前建成。
6、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12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指出,要提升多能互补储能调峰能力,积极推动水储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太阳能光热发电等储能技术示范,形成多种技术路线叠加多重应用场景的储能多元发展格局,开展太阳能热发电参与系统调峰的联调运行示范,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模式,在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前提下,发展太阳能光伏玻璃、光热反射超白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等,推动特种玻璃在省内建筑、光伏制造等领域的使用。
甘肃省
1、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1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到2025年甘肃光热发电装机计划由2020年的16万千瓦增长至2025年的100万千瓦,年均增长44.27%。
针对河西走廊新能源重点开发区,“十四五”时期将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电力,形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支持酒泉地区在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基础上向特大型风电基地迈进,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无补贴发展,形成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融合发展新格局。
在资源富集、建设条件优越的敦煌、阿克塞、肃北、金塔、玉门、高台、金川、民勤、古浪、景泰等地区谋划实施“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增强自我调峰能力,实现光热项目无补贴发展。支持能源企业攻坚太阳能光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全国大规模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奠定坚实基础。
2、武威市人民政府:《武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今年3月份,甘肃武威市人民政府印发《武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表示武威将推进建设高质量新能源生产基地。适应技术创新推动新能源成本下降趋势,着力推动风电项目竞争性低价上网。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推进光热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光热发电与风光电协同无补贴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达到900万千瓦以上,占全市电力总装机的90%以上。
此外,武威市将打造多能源互补示范基地。加快建设10MWe小型模块化钍基熔盐研究堆、钍基燃料盐研究设施,建设世界级的多能互补示范基地,推动风光多能融合技术示范与应用。实施百万千瓦光伏、百万立方电解制氢、十万千瓦熔盐储热、十万吨加氢催化等新能源及利用项目,建成多能融合技术与应用国家级创新平台。
3、武威市人民政府:《武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今年4月份,武威市人民政府对外印发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构建能源产业体系方面,将统筹推进风光热协调发展。其中,一方面要大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同时,要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与风光电协同发展。以太阳能光热电站的应用和示范项目为基础,推进太阳能光热电站的发展和研究,探索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增加系统调峰能力,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提高太阳能光热发电的经济性,为今后规模化发展太阳能光热电站、打造更大规模新能源基地奠定基础。到2025年,光热项目新增装机规模20万千瓦。
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两个太阳能光热发电重点建设项目:
1、古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规划光热发电装机规模10万千瓦,安装境场面积64万平方米,配置储热规模190万千瓦热,配套光伏发电装机规模64万千瓦。项目建成后,年可发电15.65亿千瓦时。
2、民勤红沙岗光伏+光热互补示范园区光热项目。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规划光热发电装机规模11万千瓦,安装镜场面积70万平方米,配置储热规模210万千瓦热,配套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万千瓦。项目建成后,年可发电17亿千瓦时。
4、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新能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今年5月份,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甘肃省新能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方案》中提到在应用基础研究——太阳能发电方面要开展太阳能高效集取、集热、储热、转换及综合梯级利用等光热发电理论基础研究。开展太阳能自动跟踪、反射镜场布置等理论方法和模型研究。加强光电光热一体化、新型高效太阳能光电转换系统、光伏逆变器虚拟同步机、微逆变器等应用基础研究。探索“光热+”“光伏+”综合利用新模式。
在应用基础研究——生物质能与地热能方面开展生物质能与分布式太阳能互补供能、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太阳能光伏光热联用研究。
在应用基础研究——光热发电装备技术方面开展线性菲涅尔式、塔式、槽式太阳能聚光发电系统关键设备技术攻关。研发低成本、高效率聚光器、集热器、扭矩管、支架、旋转接头等光场核心部件,以及太阳能关键涂层材料高端镀膜成套等核心装备。重点研发高温熔盐系统真空集热管、集热屏、储罐、泵阀等关键设备。
在应用基础研究——熔盐储能技术方面开展熔盐储能应用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隔热耐腐蚀熔盐储热设备及系统,以及光热储能与其他新能源多能互补集成系统。开展熔盐储能在光热电站调峰运行中的动态特性和大容量高温熔盐储罐安全运行监测评估技术研究,推动光热发电在调峰、综合能源等场景的应用。开展百万千瓦级光热电站集群长周期储能技术研究。
在应用基础研究——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集成设计与协调控制技术方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火(储)、风光储一体化规划与集成设计技术研究,突破场站级高电压穿越和次同步振荡抑制技术。研究工业园区级智慧能源系统一体化技术,形成规模化智慧可调资源。研究大规模随机性负荷、间歇性分布式电源和大规模分布式储能接入的中低压配电网协同运行控制和市场运营关键技术。重点开展电氢与光热蓄能融合协调的灵活调峰技术,为新能源高效发电提供技术支撑。
5、酒泉市人民政府:《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8月19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印发《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十四五将以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为基础,打造百万千瓦级光热基地。
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光热部分,将持续推进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以敦煌、玉门、阿克塞为重点,谋划实施长时储热型光热发电项目,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加快肃州、金塔、瓜州、肃北区域光热开发,力争“十四五”全市新增光热发电104万千瓦,建成百万千瓦光热发电基地,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将探索光热发电新模式。总结首航节能、敦煌大成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经验,积极探索无补贴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模式,支持能源投资企业攻克光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全国大规模发展光热发电奠定坚实基础。大力推进首批4个285万千瓦“光热+”示范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争取一批“光热+”项目,发挥光热稳定、可调的技术优势,提高电力系统对不稳定电源的消纳能力,实现光热项目无补贴发展。到“十四五”末,全市光热装机规模突破100万千瓦。
6、甘肃白银市人民政府:《白银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10月23日,甘肃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银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白银市的光热、储能行业发展仍处于初期。未来,白银市将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努力推进光热项目。
白银市计划在景泰上沙沃、靖远刘川分别规划光热发电+熔融盐储能试验示范项目,发展高效反光玻璃、熔融盐、光热支架等光热发电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推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
此外,白银十四五将增强能源创新发展动力,提升能源民生服务水平。加快突破技术创新重点方向,积极推进燃煤与生物质耦合发电示范项目,突破中低温煤焦油提取精酚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技术,开展超临界水气化制氢耦合发电、高效太阳能发电、大容量及低风速风力发电、光热发电等技术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
1、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3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正式对外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其中多处提及光热发电。
通知指出,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将大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和消纳能力。加快建设抽水蓄能、太阳能热发电、新型储能等存储调节设施,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有序推动外送消纳。
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热发电发展。总结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因地制宜建设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充分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在电力系统中调峰、调频、储能等多元功能,统筹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行,为新能源高比例自用和外送提供支撑,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并网太阳能热发电项目50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可再生能源总计投资约4900亿元。其中,风电拉动投资约2800亿元,光伏发电拉动投资约1300亿元,抽水蓄能拉动投资约100亿元,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能、地热、绿氢制造、储能及其他形式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拉动投资约700亿元。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意见》中指出要通过新增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空气储能、气电、光热电站等储能或调峰能力,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新增负荷年用电量应不低于对应新能源项目年发电量的80%,剩余新能源发电量占用盟市保障性消纳空间。
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
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对外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清洁能源发展目标:将加速推进清洁低碳转型。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8900万千瓦左右,光伏发电装机4500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装机60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8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开工建设12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新能源发电总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超过35%。
加快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加快推动大型沙漠戈壁荒漠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在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好,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地区,推动新能源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打造蒙西、蒙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充分利用边境沿线、戈壁荒漠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阿拉善、巴彦淖尔、包头、乌兰察布、锡盟等边境地区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基地。在鄂尔多斯、阿拉善、巴彦淖尔等地区推进光伏治沙基地建设。
利用鄂尔多斯、通辽、乌海、阿拉善、巴彦淖尔、包头等周边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闲置土地,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矿区治理基地建设。优化提升存量通道输电能力,加快推进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方面,将发展大规模新型储能,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发展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项目,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15%(2小时)配置储能装置,布局一批风光储、风光火(储)、风光水(储)等多能互补型电站,提高电站整体调峰、调频深度和响应速率,促进高比例新能源高效利用。
建设高比例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方面,拟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积极探索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规划建设蒙西至京津冀±66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等高比例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优先利用新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新增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结合柔性直流、储能、光热等技术发展,研究论证蒙西地区高比例新能源基地开发外送工程。
4、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1.0版)(征求意见稿)》
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外发布《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1.0版)》(征求意见稿)》,《方案》中明确指出将有序推进太阳能热发电发展。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在阿拉善、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布局建设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行,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可靠性。到2030年,太阳能热发电装机规模达300万千瓦左右。
将提升新能源电力支撑能力。统筹新能源高比例发展与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创新新能源高比例配置储能技术水平,提高新能源能量转换效率,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水平,以及多种能源综合发电智慧化调度运行水平,建设新型“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大幅提升电力支撑水平,有效平抑新能源间歇性、波动性对电力系统带来的冲击。
5、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将落实不需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政策。做好项目节能审查“放管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相关规定,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生物质能、地热能、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项目,不需办理节能审查。
6、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阿拉善盟“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
10月21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发布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阿拉善将积极开发太阳能中温集热制冷采暖成套系统、高温真空集热成套系统,以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北侧区域和右旗东北侧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发光热电源,大力发展中低温陶瓷集热等新型光热发电。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
3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了《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该操作指引明确了基础保障任务路径、煤电挖潜改造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新增负荷消纳路径、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多能互补协同路径、关联产业互补路径等新能源项目建设7条推进路径。
文件指出,该路径基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文件精神: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按照20%(时长4小时)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的优先并网;自建合建调峰和储能能力按照“企业承诺、政府备案、过程核查、假一罚二”的原则进行确定。
具体执行方面,据文件介绍,配置新能源规模=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规模×4,如:建设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4小时时长)储能规模,可配置新能源规模=10×4=40万千瓦;建设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可配置90万千瓦光伏项目。
2、新疆阜康市政府:《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征求意见稿)》
4月8日,新疆阜康市政府发布《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新能源发展7条路径,包含:基础保障任务路径(消纳类)、煤电挖潜改造路径(调峰类型)、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类型)、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源网荷储类)、多能互补协同路径(调峰类)等。
其中,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类型)主要通过建设光热、化学等储能方式项目,获得相应规模新能源配置。可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吸引资本进行投资建设。《规划》显示,建设光热发电项目可配置光热电站规模9倍的光伏发电规模,根据光热电站选址相关条件,阜康市北部沙漠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光热资源有明显优势,适宜建设光热电站项目。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7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一清单中包含了13个储热型光热发电项目,装机高达1.35GW!该清单中纳入电网消纳项目共49个,合计3047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共18个,合计1041.5万千瓦。规模总计40.89GW(不含储能和光热装机)。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支持开展新能源项目及节能降碳项目贴息支持试点工作的通知》
5月18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开展新能源项目及节能降碳项目贴息支持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支持范围:
纳入2022年自治区新能源发电项目清单中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方式建设、采取市场化路径推动,本年内计划建设的风电和光伏项目;煤电、石油化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年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本年内开工建设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节能比例5%以上);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的同时,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并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发电项目使用贷款的,按每10万千瓦10万元予以贴息补助。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和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8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当前和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指出在大力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方面,要充分发挥新能源开发管理十大机制30条措施作用,加快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全年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完成900万千瓦煤电灵活性改造,鼓励建设4小时以上储能和光热电站,积极推进阿克陶等22个国家规划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及建设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
1、宁夏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7月4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到203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45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4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其中,在重点任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大力发展新能源方面指出,将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
2、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8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指出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水电站等项目,实行节能审查手续豁免。对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1.67吨标准煤/万元且单位产品能效达标的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保障高效低耗企业用能需求。
3、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1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太阳能热利用。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探索开展光热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将太阳能供暖与其他清洁供暖方式科学搭配,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供暖技术。
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示范工程、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探索开展废弃矿井井下和井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示范。
吉林省
1、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能源科技装备“十四五”规划》
11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科技装备“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近年来,我国太阳能热发电储能系统取得新突破,成功攻克了太阳能热发电中高温蓄热设备的技术,并在10MW塔式光热发电站的基础上,研发出有效储热时间超过两小时的塔式光热熔盐储热系统,成为我国首座具备熔盐储热的太阳能发电站,太阳能热发电储能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十四五”时期,吉林将加快推进储能技术研发应用,论证氢储能电站的示范应用,解决省内电力消纳难,外送能力有限的问题,实现热电联供,推进北方清洁供暖;布局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光热机组等大容量新兴储能项目建设;试点飞轮储能、大容量新型熔盐储能装置、超级电容储能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
11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规划》指出吉林将加快建设“中国北方氢谷”“中国北方云谷”和“绿电”示范产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促进风能、太阳能、氢能等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基地。
明确提出要有序推进太阳能热示范应用,在白城、松原等资源优质区域,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建设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行,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可靠性;
新能源消纳提速工程,将在新增清洁供暖需求中因地制宜优先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在城镇新区推动新能源供暖供热与天然气、电力等耦合集成。示范建设以新能源供暖为主的多能互补供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