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正在谋划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时间:2023-03-30 13:17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一章)。
  通知表示,为指导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及时总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国家能源局《<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编委会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电投集团、三峡集团、中广核集团、光伏行业协会、风能协会等单位开展了案例解读编制工作,形成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对《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部二十一条进行逐条逐句解读,辅以相关政策案例,对每个政策点的背景、目的,已经出台的相关措施,下一步政策落实方向等进行了详细阐述。
  其中,《案例解读》(第一章)在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案例:
  案例1-1 第一批大型风光基地有序推进
  具体描述如下:为有效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充分发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好、受土地利用影响小的优势,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印发了《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在全国19个省份规划布局50个大型风电光伏光热基地项目,新能源总规模9705万千瓦。
  截至2022年8月中旬,全国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全部开工,项目开工容量9705万千瓦,子项目开工容量881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90.8%;已完成并网容量438万千瓦。第一批大型风光基地推进态势良好,为大型风光基地的整体布局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要政策点1: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
  相关背景介绍:
  《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规划布局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要以风光资源为基础、以灵活调节电源为支撑、以特高压输电通道为载体,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西部北部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
  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源绿色、清洁、低碳转型是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核心任务,风光等新能源将作为主要支撑力量重点推进。但可用土地资源是制约风光规模化开发的关键因素之一,碎片化开发导致成本上升、规模效益不明显以及新能源开发与消纳能力的时空不匹配也是制约新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有效解决风光资源开发面临的土地资源瓶颈、碎片化问题和调峰消纳问题的同时,可以充分发挥风光新能源的绿色生态效益,改善当地气候环境,起到防风固沙、改良土壤的效果。
  项目落实上,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项目涉及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等1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装机规模为9705万千瓦。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
  2022年7月,第二批项目清单正式印发,主要布局在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并已纳入了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当中。各地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前期或建设工作。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正在谋划第三批项目,并将采煤沉陷区扩展纳入布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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