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十三师新星市发展改革委于5月20日向我委申报新能源项目共15个。现按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将纳入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联系方式: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处 0991-2896242
附件:兵团2024年第四次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doc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