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整体部署要求,将绿色转型融入经济社会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大力支持下,出台了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近年来,内蒙古聚焦绿色转型,谋划储备实施了一批高质量绿色转型示范项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绿色动能。
当前,内蒙古作为全国8个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先行先试地区,正在编制“十五五”规划,处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关键时期。内蒙古依托新能源优势、煤炭资源丰富、多能互补、多场景消纳的先天条件,加快推动谋划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的示范项目至关重要,特面向全国进行项目征集储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储备支持方式
通过征集储备的项目,将按照“分类纳入、精准施策”的原则予以支持。对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科研性的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将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对自治区范围内具有示范性、推广性的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将积极争取纳入到自治区“十五五”规划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绿色低碳转型的示范项目,将分批支持纳入国家绿色低碳转型示范项目储备库;对符合国家“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支持方向的新建、在建项目,将积极报送国家争取资金支持。
二、征集储备支持方向
(一)减碳固碳类项目。CO₂点源碳捕集技术项目、CO₂转换利用技术项目、CO₂运输与封存技术项目、CO₂化学与生物利用技术项目、CO2地质利用与封存等技术项目。
(二)煤电低碳化改造类项目。一是生物质掺烧类项目。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供应、煤电机组运行安全要求、灵活性调节需要、运行效率保障和经济可行性等因素,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二是绿氨掺烧类项目。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替代部分燃煤。
(三)绿色低碳示范类项目。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高效大容量风电示范项目、热电联产解耦改造示范项目、煤电机组耦合新能源“灵活性+低碳化”示范项目等39个具体技术方向(具体参考含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
三、征集储备支持服务
按照随时征集、随时储备“常态化”原则,采用区内区外、线上线下的征集储备方式予以对接服务。一是区内项目单位机构(企业)参考征集储备表(附件1),由盟市联络员进行征集储备服务。二是区外项目单位机构(企业)参考征集储备表,可由自治区联络员、意向建设地点盟市联络员分别进行征集储备双向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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