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草案二审:增加了“积极发展光热发电”的规定

时间:2024-10-18 21:41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2024年9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9月13日,该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4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4月26日,《能源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长期以来,能源领域缺乏一部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的起草填补了这一空白,体现了国家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高度重视。目前能源法草案已进入二审稿阶段,二审稿的新增内容主要聚焦推动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多能互补、深度融合方面,草案二审稿明确能源开发利用政策,在第三章中增加三条规定:其中明确“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为便于大家了解《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变化内容,特将两次的公开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对照,供参阅。
综合自:《中国人大》杂志、中电联法律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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