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指出,建立新型的绿色能源供应体系。鼓励低成本、大容量、高安全和长寿命的新型储能项目开发,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研究智能电网技术,继续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挖掘电网调节潜力,推动虚拟电厂、V2G等新技术的示范应用。
推行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加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建设力度,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供暖比例。
文件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19号)有关工作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选择3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旗县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旗县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陈登义,电话:0417-665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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