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通知》的重点任务中提到:大力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坚持按需而建,建而有用的原则,在陕北、渭北可再生能源富集区域布局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重点发展独立储能电站,因地制宜推动压缩空气、液流电池储能等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的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成陕湖直流一期、渭南可再生能源基地配套16个电化学储能项目。开工建设宝鸡陇县全钒液流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和延安安塞、铜川耀州等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鼓励榆林等光照条件好的地区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作为调峰电源。在陕北电网薄弱区域推进构网型控制技术应用。到2026年,全省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通知》指出,到2026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8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以上,年发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突破3000万吨标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6%;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35%,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占全社会用电量增量80%左右。
到2030年,能源电力系统多元融合,可再生能源成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内自用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可再生能源成为我省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主体,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文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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