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就其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服务,具体项目信息见技术规范。
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的选型,热机、结构、电气、热控、土建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现场施工配合、竣工图设计以及以最终的施工图重新调整概算等。并包含与项目工程设计相关的踏勘、本项目适配(设备、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招标商务规范书编制、工程概算、技术交底、设代驻场(自施工图会审起至项目整体调试验收结束)、设备调试期间的各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包括应急处置方案)等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
工期: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天内完成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本体适配项目商务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正式、纸质版(签字盖章)设计方案,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签审并提供蓝图。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投运的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冷热双罐、电加热技术路线)项目的总包或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本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业主方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投运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时间节点: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30日23时59分止。
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均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
3.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4.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