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围绕150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目标能否实现,具体需要哪些保障措施,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处采访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相关代表。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可再生能源并网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伟胜,长期从事新能源运行控制技术研究。他向太阳能光热联盟秘书处分享了一组数据:2025年,我国光伏发电量首次将超过风电,预计将达到1.1倍,这意味着新能源并网消纳压力更大,电力系统将面临中午消纳和晚上保供的压力,全年新能源利用率将低于95%。《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光热发电集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具有光热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以及作为绿色低碳基础保供电源潜力。
在大规模新能源开发和消纳更现实,更迫切的新特征下,需要提高光热发电的装机规模,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能力、深度调峰能力。在继续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的同时,建议选择一定区域,开展一定规模光热发电对电网支撑调节能力的量化研究,同时应研究出台光热发电系统调节和储能价值的市场机制,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靠支撑容量比重,从而全面提高光热发电在新能源体系中的占比。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寇建玉表示,太阳直射辐射、土地等是光热发电大规模发展的关键因素。《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统筹协调新能源发展布局,在具备条件的风光大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产业园区,以及含光热发电的独立供能系统、光热与煤电耦合试点、热电联产等各类项目中,合理布局并预留光热场址,光热集热场区用地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希望各地政府能够深刻领会文件要求,针对重点省区,明确优势资源区域和发展潜力,提前做好要素保障和场址保护,为项目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其次,进一步降低光热发电成本,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加大设计设计优化、设备性能提升力度;同时,积极推动产业“走出去”,探索打造光热发电“一带一路”旗舰项目,促进产业链装备制造的产业化水平,助力成本下降。建议光热发电按照南方煤电机组价格上网,国家及时出台容量电价补偿政策,促进1500万千瓦装机总目标完成。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金建祥认为,要实现1500万千瓦这一装机目标,核心挑战在于提升光热经济性、推动成本快速下降。短期内,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来启动和扩大市场,尤其是要尽快出台与煤电同等的容量电价政策。
他给出具体测算,若光热发电参照煤电执行330元/千瓦/年的容量电价,在年利用小时数低于2500小时的情况下,其度电成本预计可下降约0.13元/千瓦时。按当前光热发电电价0.55元/千瓦时估算,补偿后可降至0.42元/千瓦时左右,竞争力将大幅提升。在获得容量电价的情况下,加上CCER、辅助服务电力市场等收益,1500万千瓦目标并非遥不可及,光热发电总装机目标还将可能实现突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杜凤丽持同样观点,现阶段光热发电仍不具备平价上网条件,需要多措并举提高光热发电的投资经济性,保障电站的合理收益。光热发电装机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项目能否落地,这其中的核心考量就是投资经济性。这也是光热发的规模化发展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作为能源体系中的绿色低碳支撑调节性电源,光热发电在电力保供、系统调节中发挥的核心价值,理应通过价格机制得到充分体现与合理补偿。
《意见》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鼓励相关省份探索构建光热电站可靠容量评估方法,待国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后与国家相关要求做好衔接。” “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的提出迎合了光热发电行业的发展诉求与热切期盼,提振了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信心。然而,各省资源条件不尽相同,光热发电可靠容量如何评估,国家层面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何时建立,又成为行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