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2月27日电(记者周盛盛、王浡)记者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青海省近日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积极推动光热发电产业从示范引领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
青海是全国光热资源富集区域,技术可开发量约10亿千瓦,可利用的“沙戈荒”土地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综合开发条件优良。截至目前,青海已建成光热发电装机规模71万千瓦,在建135万千瓦,分别占全国的39%和53%,均居全国第一,光热发电产业已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青海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科学制定“十五五”时期光热发展目标,力争到2030年全省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届时预计占全国总装机规模的三分之一。
这是2024年4月23日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光伏(光热)产业园拍摄的光热电站(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张龙 摄
《若干措施》指出,青海将统筹考虑光热发电建设进度及电价承受能力,坚持“分年分批、稳慎推进”原则,有序配置光热发电建设项目,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青海将在全国率先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发展,使其成为重要的调峰性电源和基础性电源,实现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光热企业集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设备、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专利,增强产业竞争力。同时鼓励企业依托青海的实践经验积极“走出去”,重点在中亚、西亚等地区探索打造光热发电“一带一路”旗舰项目,提升光热发电国际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