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纲要》明确,加快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年度利用率目标和开发规模,保持新增装机合理规模。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稳步发展农林生物质、沼气能发电。到“十五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25亿千瓦。

做大做强氢能储能产业。加速构建绿氢“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打造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集群。扩大储能规模,梯次推进国家规划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建设国家重要的储能产业高地。到“十五五”末,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地区最大负荷的5%以上。

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能级。推进新能源产业关键材料、装备及零部件等全产业链发展,形成满足区内、供应周边、辐射全国的供给能力,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加快新能源重卡和无人电动矿卡规模化应用。培育新能源运维服务等关联配套产业,提升智能运维水平,打造“蒙西+蒙东”两个运维服务总部+多个区域运维服务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与新兴用能场景深度耦合。
《纲要》同时指出,推进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提升跨省区输电通道输送能力和新能源外送规模,研究推动区内自用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工程,谋划构建区内电网500千伏主干网架,协同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