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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50MW/200MWh“抽汽蓄能+电加热”熔盐储能EPC项目招标

5月13日,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就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抽汽蓄能+电加热”熔盐储能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规模: 建设一套50MW/200MWh熔盐储能系统。

施工地点: 江苏省华能金陵电厂东侧的预留扩建场地

计划工期:预计2026年9月开工,本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并具备全工况运行能力日期不得晚于2027年10月31日。最终工期以技术协议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华能金陵电厂(以下简称煤机)与南京燃机电厂(以下简称燃机)自2014年开始,共同向南京市栖霞区域的新港经济开发区、液晶谷以及龙潭片区供热。为解决燃机亏损、用户热价高,以及煤机供热缺口大与调峰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进一步增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竞争力。本项目采用“抽汽蓄能+电加热”熔盐储能技术方案,建设一套50MW/200MWh熔盐储能系统,达到低负荷供热时段抽取适量高再蒸汽并储能,高负荷供热时段通过储热释能回路与蒸汽匹配器回路双通道协同供热。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煤电机组耦合储热容量80MWh及以上熔盐储热系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耦合储热容量等主要内容,以及签字盖章页,如合同中未能体现耦合储热容量等关键内容,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须要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时间节点: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止。

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

3. 递交方式及开标地点: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