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国家发展改革委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1067号)。关于光热发电,文件提出: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地区建设一批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推动光热发电与产业协同布局,探索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绿电直连等新业态。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光热发电系统建设。到 2030 年,全国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 1500 万千瓦。专栏 6 新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新能源多能一体化项目: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光热资源条件好的地区,结合用能需求和消纳能力等,建设一批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调度运营项目,实现新能源支撑调节新能源。专栏 11 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重点方向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和高端装备攻关:加强光热发电等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开展光热和煤电耦合降碳技术研究应用。
文件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