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指南》明确了低碳社区试点的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出按照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三种类别开展试点,并详细阐述了每类社区试点的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
根据《指南》,在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中,社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2%(约束性指标);可再生能源空调利用率≥5%(引导性指标);太阳能光热屋顶覆盖率≥50%(引导性指标);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一星级达标率为100%(约束性指标);新建商品房绿色建筑二星级达标率为100%(约束性指标)。在城市新建社区试点中,鼓励可再生能源丰富的试点社区,积极建设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水源热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等新能源设备。
在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中,社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0.5%(引导性指标);太阳能光热屋顶覆盖率≥10%(引导性指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达标率≥60%(约束性指标)。在城市既有社区试点中,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中,太阳能热水普及率≥80%(引导性指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5%(约束性指标);新建农房节能达标率≥50%(引导性指标);既有农房节能改造率≥50%(引导性指标)。在农村社区试点中,应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的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特点,推广省柴节煤炉、节薪灶、节能吊炕、生物质炉、空气源热泵等适宜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促进农村生活用能设备的升级换代。加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采暖、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大棚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新建农房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条件,最大化利用自然采光通风,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
《指南》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国启动低碳社区试点1000家左右;“十三五”时期,择优建成一批“国家低碳师范社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2月15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成文艳报道)(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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