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热联盟讯] 3月21日晚8点整,国家光热联盟秘书处组织召开了理事代表电话会议,针对目前大家特别关注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会议特别邀请了联盟成员单位,同时也是行业技术支撑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的易跃春副院长进行解读。包括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内的共52家成员单位的联盟理事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易院长首先对近年来光热联盟及相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中所做出的共同努力表示了肯定,为太阳能热发电从科研示范向产业化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条件。
易院长介绍说,从2015年开始,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水电总院牵头组织光热联盟、电规总院等相关单位,从制定项目前期申报条件、评优原则,到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申报,再到最后的项目评审,都充分体现了国家的重视、地方的支持、太阳能热发电开发及设备制造企业的积极参与。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共一百余家,总规模约10GW。从2015年11月10日到11月14日,在能源局的领导下,水电总院会同国家光热联盟、电规总院等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这些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建设条件、各个开发企业的实力以及所申报的技术类型和成熟度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经综合评比选优后,相关成果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对示范项目十分重视,组织水电总院、光热联盟、电规总院等进行了多次的研讨。考虑目前光热产业成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单个项目规模等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最终梳理出将近100万千瓦左右的项目作为初步示范项目。至此,太阳能热发电首批示范电站项目进入最终决策阶段。
“另外,为了能够使项目真正的落实好,国家能源局根据评优结果,对各个地方的资源条件,建设成本和发电情况进行了研究,对各个地区的上网电价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测算,然后跟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协商,希望制定出一个社会承受能力能够接受,又符合产业发展初期较好抗风险的上网电价。一旦上网电价出台,国家能源局将根据评优结果下发示范项目初步名单,并提出相应建设管理要求。相关企业要落实好初选项目的边界条件,并按照要求积极落实好相应的建设方案。另外,要做好项目的融资、设备的采购、开发建设的落实等。”易院长介绍说。
不过,即使文件下达,也许还会是一个初选项目的文件,最终确定的名单还要看有关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开发建设实际进展。在大家建设好示范项目的同时,国家能源局会组织总结好这些项目开发建设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在今后不断的完善,争取实现既把示范电站项目建设好,同时整个太阳能热发电产业也能顺利的推进。
针对示范项目电价的范围、出台的大致时间等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理事代表向易院长进了询问。易院长表示,在电价方面,从本次申报范围来看,大部分处于1.1元/kWh到1.3元/kWh之间,相对比较集中的在1.2元/kWh左右。光热发电对于电网的友好和能源转型的优势大家都很清楚,但考虑到产业初期风险较大,成本相对比较高,另外国家在可再生能源方面发展比较快,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需求缺口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确定一个怎样的电价,才能既能保证产业健康的发展,同时又能够提高竞争性,社会能承受,为今后进一步扩大光热规模起到一个很好的指导作用,需要统筹研究确定。最后电价的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会结合以前试验项目以及本次申报实际情况来制定上网电价。具体多少,技术服务单位把各种指标都测算分析完后,国家相关部门最终制定。具体时间上,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发改委价格司正在抓紧制定之中,争取尽快有结果。
目前国内光热发电产业建成最大的做到10MW,多数还处于实验示范和引进消化阶段。到底成本怎么样,建设完成后能不能尽快达到设计要求,我们的调试期是多久等等都需要有实践来验证。如果大家能够把第一批示范项目做好,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为推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的发展,国家将会研究更多有利于这个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光热规模化、商业化发展,也将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机会。
对于光热联盟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易院长也从自身的从业经验提出了建议,他说:光热联盟应注重提升整个行业的信心。产业链各环节应从各自的角度推动产业发展,产品制造企业要把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做好,系统效率进一步提高;开发企业要在开发建设中做好成本控制,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管理水平提高;科研单位、设计单位及研究院所要做好公共服务的能力建设。产业内不要回避问题,在联盟及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避免在以后的项目中重复犯错,并不断提高水平。示范项目既是开发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的示范,也是国家和行业的示范,把好的经验总结好,是往下推进产业发展要着重关注的工作。另外,除了要建设好示范项目外,也要为下一步国家有关标准、政策的制定,相关实验示范服务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方便,打好基础。
(李斌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