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发改委关于征集节能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2-08-06 15:14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12]492号)和《黄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结合《黄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规范节能评审专家库管理,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全市科研机构、高校、节能(能源)系统、评估(咨询、设计)单位、行业协会及企业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现就征集专家库成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总体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市公开征集专家,有志于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报名。

   (二)专业范围

    (Ⅰ)工业节能(钢铁1、有色2、煤炭3、电力4、石油石化5、化工6、建材7、纺织8、造纸9、医药10、食品11);(Ⅱ)交通运输节能(城市交通12、铁路13、水运14);(Ⅲ)建筑节能(公用工程15、工民建16、家用及办公电器17、照明器具18);(Ⅳ)机械设备节能(锅炉19、风机水泵20、电机变压器21、发动机22、通信电子23、其它通用机械设备24);(Ⅴ)新能源(风能25、核能26、太阳能27、生物质能28、地热能29);(Ⅵ)农村能源30;(Ⅶ)技术经济与概预算31(不受具体专业限制);(Ⅷ)综合能源32、经济33、法律34;(IX)循环经济35;(X)环境保护36;(XI)其他相关专业37(按具体专业填写)。(可兼报)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各类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熟悉节能评估审查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审查要求;

    3、应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视同);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经济管理专家应熟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国家和省能源、经济、社会情况,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5、行业专家应在本专业(行业)具有较深造诣和权威性,精通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产业政策,熟悉本行业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了解本领域国内外信息及前沿动态,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标准,熟悉我市行业发展状况;

    6、节能(能源)专家熟悉国家和省节能(能源)政策法规,精通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用能设备、用能特点及能源利用状况,从事过一定数量企业节能工程或节能咨询工作;

    7、本人愿意参加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节能评估审查,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8、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三、入选专家库的成员的工作任务

    主要承担政策咨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以及市发改委委托的课题研究、咨询评估等任务。

    四、征集程序

(一)申请报名办法

专家库成员遴选入库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黄冈市节能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市节能监察中心。

    (二)录用

市节能监察中心会同有关方面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认定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公示,公示后形成黄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并由市发改委颁发《黄冈市节能评审专家证》聘书,聘期三年。专家库以动态方式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附件:黄冈市节能评审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联系人:蔡  刚   戚红艳

     电  话:8390601  8390425

     通信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710室

     电子邮箱:2295949461@qq.com

     邮政编码:430000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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