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研究项目熔盐换热及辅助、熔盐储罐设备招标

时间:2023-12-21 19:20来源:太阳能光热联盟
  12月20日~21日,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熔盐换热及辅助设备、熔盐储罐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宿州热电35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为基础,通过增加熔盐储热系统,在保证最大供热量的情况下调峰能力降低至30%额定发电负荷,当需要顶尖峰100%THA发电负荷运行时,由储热系统提供供热蒸汽,机组抽少量蒸汽为储热系统保温。
一、熔盐换热及辅助设备
  招标范围
  熔盐换热及辅助设备招标。包括:熔盐储热换热设备一套(包括:主蒸汽过热换热器、主蒸汽冷凝及过冷换热器、热再蒸汽过热换热器、四抽蒸汽过热换热器);熔盐蒸汽发生系统设备一套(包括:熔盐系统除氧器、预热器、蒸发器、过热器、汽包(含上升下降管)等);以及定期排污扩容器,连续排污扩容器,启动循环泵,疏盐罐,疏盐泵,中压供汽联箱,低压供汽联箱等设备,以及上述设备的本体配套仪表、阀门和附件等。此外,还包含安装所需换热岛钢结构的规划和供货,以及电梯的供货。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包装和运输、安装指导和配合,以及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交货进度: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2. 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熔盐蒸汽发生系统或熔盐蒸汽发生器(蒸发量≥150吨/小时)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时间节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2.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6:00:00。
  3. 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二、熔盐储罐设备
  招标范围
  储罐设计、热盐罐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和冷盐罐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供货、安装、施工及试验等相关所有工作。即冷盐罐和热盐罐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试验等所有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基础设计及建设(含基础保温及通风)、氮封系统设计供货、外置式电加热设计供货、罐体设计、材料供应、预制、现场安装制作、保温油漆、检测、预热、化盐配合、试运行测试监督、性能测试监督、售后咨询服务、现场技术支持等,并提供包括安装和试运行需要的全部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包装和运输、安装指导和配合、施工以及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交货期:2024年8月31日前完工,质保期为项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结束并通过性能试验验收起24个月。
  交货地点: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压力容器设计资质证书,至少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有效的“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熔盐储罐合同业绩1个(单罐容积达到1500m³及以上,合同内容须含设计及施工安装服务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时间节点
  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 日16:00:00。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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