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申请奖补

时间:2018-07-12 16:35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为推进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拟确定一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并给予一次性奖补,现向社会征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据了解,2017年,合肥市被列入全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根据重点城市建设方案提出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合肥市的任务是2018~2020年实施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7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2018~2020年,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宾馆、医院、商场、办公等),并对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改造后单位建筑能耗下降15%的项目即可申报。
  申报单位为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运维代管单位皆可申报。其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应为参与节能改造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共同申报。
  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示范项目应同步设计、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装置,工程验收前应将实时采集的能耗数据上传至合肥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附:关于征集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做好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拟确定一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现向社会征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既有公共建筑(宾馆、医院、商场、办公、学校等),于2018年度完成的或者正在实施的以及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改造项目包括对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进行改造的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改造项目报名。

  二、报名主体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报名单位可以为建筑物所有权人,也可为建筑所有权人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

  三、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为申报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预申请,报名入库的项目将优先筛选获评示范项目。

  请报名单位填写附表,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传到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电子邮箱sjkjc@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联系人:刘晓虎、肖方初,联系电话:0551-62692775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报名表.xls

 

注:本文章转载自中安在线,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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