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做好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拟确定一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现向社会征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既有公共建筑(宾馆、医院、商场、办公、学校等),于2018年度完成的或者正在实施的以及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改造项目包括对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进行改造的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改造项目报名。
二、报名主体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报名单位可以为建筑物所有权人,也可为建筑所有权人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
三、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为申报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预申请,报名入库的项目将优先筛选获评示范项目。
请报名单位填写附表,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传到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电子邮箱sjkjc@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联系人:刘晓虎、肖方初,联系电话:0551-62692775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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