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19年度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公告。公开征集2019版《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承担单位,提及光热发电。
按照国家能源局课题管理有关要求,即日起开展专项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题目、研究要点及完成时限
(一)编制《电力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
全面梳理汇总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中电力建设设计、施工相关强制性条文,并进行分类整理;研究提出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和检查的相关建议;调研电力建设工程相关全文强制性标准编制情况。完成时限2019年9月。
(二)编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调研梳理各类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通病,对其表现形式、原因、防治措施进行分析。质量行为类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分类编制;实体质量类按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风电、太阳能发电、输变电分类编制。完成时限2019年9月。
(三)编制《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19版)
全面系统梳理现行电力建设工程相关政策文件、国家及行业标准等,编制形成名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生物质发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输变电、配电等各类电力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四)质监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
根据质量监督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编制质量监督专业人员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根据专业特点分为公需科目、输变电、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新能源发电等6部分,每部分均单独作为一项课题单独申报。完成时限2019年6月。
(五)储能电站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等研究
调研各类储能电站(不含抽水蓄能)建设情况;系统梳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现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调研了解拟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情况。研究形成电化学储能电站、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质监检查技术研究报告和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建议稿。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六)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等新型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下质监管理措施研究
深入调研电力建设工程中采用工程总承包管理和全过程咨询管理有关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形成质量监督相关意见建议。完成时限2019年9月。
(七)电力建设工程分包管理现状及治理措施研究。
深入调研了解电力建设工程分包管理现状,包括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的具体表现。研究明确各类电力工程“主体工程”范围,提出治理转包、违法分包问题的监督管理措施建议。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八)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监督管理措施研究
调研电力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调研其他行业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情况,系统梳理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检测试验管理的政策规定,研究提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的监督管理措施建议。完成时限2019年9月。
(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国际比较研究
通过资料调研或走访有关承揽海外业务的企业等方式,详细了解欧洲、北美等主要发达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实施模式,比较分析有关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体制的优缺点,研究提出可供国内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吸收借鉴的经验做法。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十)电力质监机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研究
梳理分析新时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定位、职责等;厘清工程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质监机构监督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关系;调研了解其他建设行业关于质监工作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建立质量监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的具体建议。完成时限2019年9月。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尚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需以机构举办单位名义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需明确牵头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质监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课题中每项课题均需单独申报。
(二)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为协议(合同)签订后,拨付额度不高于总资助经费的60%,第二次为课题成果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部分。
(三)请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专项课题申报”。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以邮戳为准)。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预计于2019年4月10日左右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和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网站公布。
(五)上述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
三、课题执行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合理分配时间,确保在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水平。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课题征集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具体负责。
联系电话:010-63416320/63414672 传真:010-66022318
(二)未尽事宜及进展情况,请随时关注国家能源局网站和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网站。
附件:课题申报表
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19年2月21日
注:本文章转载自国家能源局,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