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意见》指出,鼓励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各地研究出台相关改革举措、开展改革试点,在深入探索储能技术路线、创新商业模式等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合理的储能成本分摊和疏导机制。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和重点区域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实现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进入商业化发展初期,加快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等技术开展规模化试验示范,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