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厦门国际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
公司取得该项授信额度,是金融机构对公司业务和发展前景的认可,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实力,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为公司布局太阳能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研发提供了积极的资金保障。
附:公告原文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及股权质押的概述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1202201903070074,合同约定厦门国际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
该授信由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新能源”)以100%股权做质押提供担保,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约定厦门国际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该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
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可用于“采购原材料、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归还向其他关联公司借款等”,该授信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19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0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得该项授信额度,是金融机构对公司业务和发展前景的认可,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实力,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为公司布局太阳能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研发提供了积极的资金保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质押合同;
3、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