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稳定电价,完善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

时间:2019-08-22 08:56来源:国家光热联盟
  记者获悉,为研究太阳能热发电延期示范项目上网电价政策,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集部分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业主代表在北京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为推动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产业化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9月决定组织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2016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核定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并明确上述电价仅适用于国家能源局2016年组织实施且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2016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公布了我国第一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名单,总示范规模约135万千瓦。
  目前,示范项目名单中3个项目因前期工作扎实且施工进展较快,已于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装机容量20万千瓦,占总示范规模的14.8%;5个项目(共30万千瓦,占总示范规模的22.2%)正加紧开展实质性建设,赶工期,其中4个项目如无意外将在2019年底前并网;8个项目(共51.4万千瓦,占总示范规模的38%)因国家关于延期投产的示范项目电价退坡机制不明确,融资存在困难导致项目未实质性开工,按照目前情况,如年内开工,预计能在2021年底前并网;另有1个项目明确退出,3个项目视为退出(共33.5万千瓦,占总示范规模的25%)。
  造成大部分示范项目未在2018年底前投产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等对太阳能热发电没有明确的土地和电力上网等政策,同时示范性质的项目本身也存在缺乏经验,对大规模投资准备欠充分等。为落实示范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实施效果,2018年5月18日,根据示范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基础司,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根据示范项目实际情况,首批示范项目建设期限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建立逾期投运项目电价退坡机制,具体价格水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另行发文明确。”
  在《通知》发布后的一年零三个月里,整个行业都在焦急等待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政策的文件出台。因此今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项目业主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无疑对稳定行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根据联盟的调研,很多项目业主反映,因为是首次实施,工程经验缺乏,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此外,最重要的是自示范项目名单公布以来,电站相关材料,比如熔盐、钢材等价格上涨过多,导致实际建设成本较此前工程预算大幅提升。因此呼吁对于首批示范项目应给予足够的宽限期,保持电价稳定,不宜推行延期投产示范项目电价退坡
  目前已经投产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发电量数据在逐渐积累,根据公开报道的项目信息,在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实现满负荷运行3个月后就实现了月度发电量达成率超过90%,周发电量达成率97.7%,足以说明了经过示范项目建设,我国已经开始掌握太阳能热发电的技术能力。
  太阳能热发电带有低成本、大容量、长寿命且安全环保的储热系统,与化学电池储能相比优势明显,可以发挥调峰电源以及基础负荷电源作用,对于电网稳定安全运行,对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意义重大。因此行业恳请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虑,秉承启动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初心——侧重掌握技术和完善产业链,对示范项目能够保电价、保消纳、保回收,保护和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杜凤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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