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7662号建议的答复中称,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在能源技术装备领域的交流合作,着力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市场。
一是推动我国能源技术装备和标准“走出去”。重点支持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清洁灵活燃煤发电等先进技术合作,逐步提高我国能源技术装备的国际知名度和品牌形象。依托能源产品、服务及工程项目的国际合作,加快与开展合作的国家进行能源标准互认对接,加大我国能源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力度,鼓励我国能源领域标准化专家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二是促进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来”。联合制定《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2021-2025)》,加强中欧双方能源技术创新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关键技术装备的引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全文如下:
胡成中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国家级智能电气创新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推动电气装备发展,对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建设发展,电气装备行业已成为制造强国发展重点领域之一,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约占整个装备制造业的三分之一。目前,我国电气装备整体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清洁高效发电、特高压输变电等技术水平世界领先,但在核电关键泵阀、高压套管、高压绝缘材料等方面仍受制于人,行业整体智能化水平不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推动电气行业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实施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支持推动了特变电工的750kV单相多极式换流变压器等一批电力装备的推广应用。
二是在教育部的指导下,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等7所学校将电气工程作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点,建立了包括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内的一批科研基础平台。
二、关于将智能电气产业纳入国家创新中心建设总体布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启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要面向产业发展急需,进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开展市场化运作,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等,同时,结合制造强国战略的重点领域发布了36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建设领域。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核心任务,其重点建设领域要符合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及“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建议所提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三、关于帮助汇集全国资源协同创新
为了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多次组织召开培训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单位宣贯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有关单位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功能定位、组建模式、运行机制的理解,推动各地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研究你们所提的建议,继续加强对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推进浙江省智能电气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浙江省乐清市具有的产业基础,积极汇聚省内外的创新资源,不断探索完善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和盈利模式,充分发挥创新中心作用,支撑本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支持民营电气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国务院有关部门始终积极支持民营电气企业“走出去、引进来”。近年来,我国电气设备等能源装备、技术、标准和工程服务“走出去、引进来”成效显著,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认真研究你们所提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在能源技术装备领域的交流合作,着力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市场。
一是推动我国能源技术装备和标准“走出去”。重点支持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清洁灵活燃煤发电等先进技术合作,逐步提高我国能源技术装备的国际知名度和品牌形象。依托能源产品、服务及工程项目的国际合作,加快与开展合作的国家进行能源标准互认对接,加大我国能源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力度,鼓励我国能源领域标准化专家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二是促进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来”。联合制定《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2021-2025)》,加强中欧双方能源技术创新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关键技术装备的引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感谢您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8月27日
注:本文章转载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