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28号、第8282号建议答复的函》中明确:关于支持农村无集中供热地区清洁取暖,应用推广采暖新技术的建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编印《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等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附: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28号、第8282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支持农村无集中供热地区清洁取暖,应用推广采暖新技术的建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的政策支持
我部与有关部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示范。2009—2015年,中央财政单列建筑节能示范任务117.58万户,对每户在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额外增加2000元(2012年起提高到2500元),在解决住房安全的同时,对墙体、屋面、门窗等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北方有关省份农村通过实施农房建筑节能改造,显著提高了室温和居住舒适度,减少了贫困户冬季采暖支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同时,部分省份还鼓励农户开展节能灶、吊炕等取暖设施改造,取得较好效果。印发《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的实施意见》,规范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编印《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户式空气源热泵供暖应用技术导则(试行)》,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按照“清洁供、节约用、能承受、可持续”的思路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推广河南省鹤壁市农村清洁取暖“补初装不补运行”的做法和农村住宅建筑能效提升方面的经验。
二、应用推广采暖新技术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能源局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建城〔2017〕196号),指导北方地区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电供暖应执行《低温辐射电热膜采暖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19-2013)和《低温辐射自限温电热片供暖系统应用技术标准》(JGJ/T479-2019)。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指导有关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工作推进农房建筑节能。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推动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做好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适时完善标准规范工作,按照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有关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