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十三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底,可再生能源累计发电装机规模5306万千瓦,占全区电力总装机的36%,较“十二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其中,太阳能热发电装机10万千瓦(国家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乌拉特中旗10万千瓦项目顺利并网发电)。
展望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推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通过优化存量、做好增量两轮驱动,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8900万千瓦,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4500万千瓦。
通知指出,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将大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和消纳能力。加快建设抽水蓄能、太阳能热发电、新型储能等存储调节设施,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消纳,有序推动外送消纳。
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热发电发展。总结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因地制宜建设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充分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在电力系统中调峰、调频、储能等多元功能,统筹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行,为新能源高比例自用和外送提供支撑,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并网太阳能热发电项目50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可再生能源总计投资约4900亿元。其中,风电拉动投资约2800亿元,光伏发电拉动投资约1300亿元,抽水蓄能拉动投资约100亿元,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能、地热、绿氢制造、储能及其他形式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拉动投资约700亿元。
通知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能新能字〔2022〕103号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注:本文章转载自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