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总院易跃春:新能源将由补充能源上升为替代能源乃至主导能源

时间:2018-12-21 09:50来源:能源发展网
  2018年12月19日,在以“变革融合、开放创新”为主题的“2018能源年会暨第四届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电总院)副院长、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易跃春在会上表示,新能源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践行应对气候变化承诺、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拓展能源外交与国际合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十三五”后期是新能源由补充能源上升为替代能源乃至主导能源的过渡期,将以能源体制革命为中心,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方针,稳妥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图:易跃春作报告
  易跃春指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十三五”后期国家在政策方面重点围绕一个基本面、三个关键点。一个基本面是加强宏观统筹。三个关键点,以解决行业的问题为基础,做好创新模式,促进消纳,最终实现成本的降低。
  具体来讲宏观统筹方面,加快完善产业发展重大战略和机制,包括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通过规划落实和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有序发展。
  三个关键点方面,一是降成本、去补贴,全面推动市场化竞争性资源配置。首先要健全竞争性配置资源的市场机制,在规模化开发的新能源基地和跨区电力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中实行竞争性开发资源配置方式。其次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减轻企业税负,消除施加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各类不合理费用,降低企业土地、融资等非技术成本。第三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新能源发电平价路线图和配套政策措施,开展上网侧平价上网示范,同步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以及平价上网前的过渡政策措施。
  二是促进消纳,稳步提升新能源的消纳能力。落实《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善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和市场化交易机制;另外实施配额制,落实消费侧消纳责任,推广绿色电力证书认购;利用跨区输电通道扩大新能源配置范围,提升跨区域资源配置能力。
  三是开发模式,持续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快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建设,激励用户开发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节约输配电投资;推进多能互补示范、微电网示范、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完善相关标准和保障机制;开展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结合的试点示范,提升系统运行效率。
  易跃春同时对“十四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也进行了展望
  一是风电。“三北”地区风电消纳在“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将逐步解决,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都将实现规模化发展,近海规模化、远海示范化推进,海上风电汇集集中送出逐步推进,风电自身的经济性将进一步提升。
  二是光伏。促进地面电站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发电侧平价,逐步成为我国主力电源之一。结合电力系统情况,在做好消纳利用情况下,促进无补贴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同时,光伏+储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多维度应用场景,使光伏进入各个领域。
  三是生物质能。积极推进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结合绿色能源示范县、市的建设,推动生物质能利用从单一原料和产品模式转向原料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的循环经济梯级综合利用模式。
  四是储能。随着钠硫电池、液流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储能等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其发展潜力巨大,应用前景广阔,有望率先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未来,随着储能成本的不断下降,储能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储能将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将改变我国传统的供能用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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