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工商联报送了《关于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大力发展太阳能热发电产业的提案》,建议大力扶持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
提案指出,太阳能热发电具有多个优点,比如: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太阳能光热电站每度电的碳排放远低于光伏,仅为光伏的1/6;光热电站自带大规模、廉价、安全环保的储能系统,能明显降低未来电力系统对于储能的需求;太阳能光热电站的就业人数是光伏电站的10倍等。
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多策并举,支持光热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对光热发电项目给予补贴等。
太阳能光热电站就业人数是光伏电站10倍
2020年9月,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提高国家自主贡献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提案指出,该承诺不仅向世界传递了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的决心,也为我国新能源发展指明方向。光热发电是一种高品质的清洁电力,其发电原理与传统火电相似,采用成熟的储热技术,可实现全天24小时稳定持续发电,具有电力输出稳定可靠、调节灵活等特性,能够承担电网基荷和调峰职能,降低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对大储能容量的要求。作为能源转型新途径,太阳能热发电未来将会为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贡献重要力量。
全国工商联介绍,太阳能光热发电具有较多优点,包括:
1、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太阳能光热电站每度电的碳排放远低于光伏,仅为光伏的1/6;
2、与光伏和风电相比,太阳热发电是电网友好型的清洁电源,大规模并网不会增加整个电力系统的额外成本;
3、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站需要消耗普通钢材、玻璃、盐和水泥等大量传统材料,有助于化解传统行业过剩产能;
4、设计、制造光热电站所用的技术设备与传统煤电几乎相同,有助于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帮助传统煤电产业链企业获得新生。
5、太阳能热电站自带大规模、廉价、安全环保的储能系统,能明显降低未来电力系统对储能的需求;
6、太阳能热发电具有很大转动惯量,有利于电网频率和电压稳定,能够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提供重要支撑;
7、太阳能热发电大多建在荒漠化土地上,有利于当地生态改善;
8、中国优质光资源主要在西北,通过规模化建设太阳能光热电站,有利于扩大当地就业(太阳能光热电站就业人数是光伏电站的10倍),可明显拉动西北落后地区经济发展;
9、经过一定年限的规模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不仅可摆脱对国家补贴的依赖,且经济性和环保性均优于天然气发电和光伏+化学电池储能,上网电价也可降到当前煤电水平。
太阳能热发电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目前,发展太阳能热发电存在一些困难,包括:
1、太阳能热发电处于发展初期,没有规模效应,与光伏相比价格较高;
2、太阳能光热电站的经济性与其规模紧密相关,只有较大规模的电站才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因此,太阳能光热电站投资额远大于光伏电站;
3、太阳能光热电站建设周期较长,工程技术较为复杂,涉及多个工程门类,调试、运维都较为复杂;
4、虽然太阳能热发电价值已得到不少专家认可,但因目前国内拥有大量煤电机组,太阳能热发电价值和作用短期还无法得到体现等。
此外,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新增海上风电和太阳能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全国工商联认为,当前,无论国内国外,太阳能热发电都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发电成本较高,如果简单地直接取消国家补贴,将无法在价格竞争中立足。
为此,提案给出如下建议:
1、在“十四五”规划中,安排一定容量的新增装机;
2、在西北地区的电力外送通道上各配置1GW-2GW的太阳能热发电机组来代替燃煤机组,提高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比重;
3、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对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给予补贴,鼓励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减免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
4、改革电源上网电价机制,将需求侧的峰谷售电价差向发电侧传导,使上网电价体现电源品质差异和市场供求关系,从而发挥太阳能热发电的储能调峰优势,大幅度减少国家财政补贴压力。
此外,提案建议,首批示范项目中尚有12个项目处于停建状态。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明确2018年以后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
对原投资方已明确退出的示范项目,应允许地方政府选择合适的投资方继续建设,并将机组投运时间延期至2022年底,以保证示范项目的建设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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